索引号: | XXGK-2020-000079 | 主题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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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09:47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管理局 | 浏览次数: | 次 |
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须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亦可直接向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中山所:33216265 新兴所:33153057
商城所:13891005050 文林所:33161871
民院所:33284463 信用监管科:33775104
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