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0392 | 主题分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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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 | 发文文号: | 咸渭政任字〔2017〕13号 |
成文日期: | 2017-12-26 15:19:19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15:59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文档室 | 浏览次数: | 次 |
咸渭政任字〔2017〕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 静同志为区监察局副局长(兼);
胡 艳同志为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 薇同志为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新兵同志为新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帆同志为新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